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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督办62起重大网络电诈案 批捕19345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 过去一年里,最高检共对“山东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挂牌督办,共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19345人。

  2016年5月11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打击实效。积极配合专项打击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顶层设计,实现对此类犯罪的源头治理和合力打击。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一律”: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依法快捕快诉;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力度。重大有影响的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报告、准确研判、提前介入、快速办理。

  专项打击行动中,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打击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手机恶意程序等犯罪活动。强化追赃挽损工作,充分释法说理,加强法律政策教育,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或律师积极开展退赔工作。浙江温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公安部从柬埔寨境内成功摧毁的特大跨国通讯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至案件起诉时止,已经向21名被害人退赔36万余元。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属于新型网络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在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适用等方面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最高检与最高法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共同犯罪、关联犯罪的定罪量刑、证据认定、案件管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标准,统一了执法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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