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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伟:措施红利稳定民企发展预期 也得帮该帮的企业

紧跟中央及部委行动,近期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12月4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包括4个“千亿元计划”等措施,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中国民营企业发展。

《若干措施》共提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建立长效平稳发展机制、支持企业做优做强、优化政策执行环境等五大举措。

其中,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等“4个千亿”政策,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

设千亿民企平稳发展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4个千亿”的其中之一,即用好100亿债权资金和50亿元股权基金,缓解深圳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并且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是上证报独家披露深圳百亿资金驰援上市公司“风险共济”计划后,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提及这笔缓解深圳优质上市企业股票质押风险的资金。

《若干措施》中提到,深圳将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让利等措施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引导商业银行、券商等股票质权人开展配套授信,不轻易抽贷和平仓。

同时深圳还将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处置机制、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以及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服务机制,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全市企业减负千亿

此外,深圳将通过落实税收优惠、降低用人单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加大工会费返还、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清理供电加价、整治“二房东”哄抬房租等方式,确保全市企业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有效期至2019年年底。失业保险费率由 1.5%下调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按省统一部署,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亏损满1年的民营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1%或缓交住房公积金。将小微企业工会费的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70%。”

融资信贷受益面扩大至小微企业

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方面,《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将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由2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提高风险补偿贷款余额上限,将覆盖对象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

同时,深圳将安排10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资金支持,建立企业发债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投资者对担保债券的信心,降低民营企业债券发售难度和发行成本,实现民营企业新增发债1000亿元以上。并且深圳将加大民营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科创板的上市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到将扩大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专门面向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并开通企业投诉受理平台,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对此,作为中小企业发展领域的研究专家,博商学院院长曾任伟对深圳出台的《若干措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

《若干措施》核心是稳定民企的发展预期:

1、稳定民企对商业机会的预期:在中美贸易战暂时缓和的背景下,《若干措施》提倡政府采购向民企倾斜等政策,将稳定民企对商业机会的预期。

2、稳定民企对法治环境的预期:《若干措施》中提及对历史上民企不规范行为的处理原则,将稳定民企的情绪,增强民企稳定发展和加大投资的信心。

3.稳定民企对未来盈利的预期:《若干措施》对降税减税的政策,实实在在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了盈利的可能性,也提升了企业增加雇员的意愿,对稳定就业有一定促进作用。

《若干措施》顺利落实执行要抓住3大关键:

1、去帮该帮的企业:政府需要通过较为完整的民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去扶持一些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政策的企业,不能让这些措施红利成为一批专业从事政府政策掮客新的获利机会。

2、给企业贷款不如帮企业催款:一个不能产生自由新现金流的企业是不值得救的,民企的资金核心痛点是应收账款回笼慢,欠钱的“老赖”太多,产业链龙头企业付款条件太苛刻,截流大量的现金多到可以开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法治部们如果能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约谈龙头企业,对中小民企而言,比1000亿更能帮助纾缓民企的现金流困境。

3、持续营造民企宽松的舆论氛围:深圳是一个创新和移民的城市,天然具有适合民企发展的土壤和氛围,在中国支持民企发展的大趋势下,应持续营造中国最佳民企发展的区域公众认知,探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支持民企发展的探索最佳政府治理实践。而不能让若干措施成为迎合中央政府支持民企大政方针下的阶段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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